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9129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尚未寄出本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的纸质通知,为保证2019年度我校该类别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2019年我校开展该项目的遴选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要求  

    1、选派规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以及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我校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指导性推荐名额150名,攻读博士学位名额不限。2019年度名额因基金委尚未将纸质通知寄至学校,研究生院会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更新通知信息。  

    2、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3、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  

    4、选拔方式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经所在各院系专家评审、公示后,由院系排序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材料由院系汇总,经公示后交至研究生院。  

该项目申请流程为: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遴选评审并公示、研究生院审核、上传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5、重点选派专业领域和资助对象  

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6、联合培养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1)申请人应主要但不限于来自“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学科、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教育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我校相关情况详见:https://www.nju.edu.cn/3646/list.htm。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或者留学基金委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以完成博士期间主干课程学习并已确定研究方向的二年级在读博士生(直博生三、四年级)为主。博士二年级(直博生三年级)学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须已通过院系博士生资格考核(本年级本年度博士生资格考核尚未开始的除外)。  

     (5)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政治立场,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攻读博士学位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1)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或者留学基金委的要求。  

(2)身心健康。  

(3)我校2019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预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政治立场,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考试或者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9、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10、联系渠道  

    (1)导师、实验室、院系与国外的学术合作、交流渠道。  

    (2)校际交流渠道(http://stuex.nju.edu.cn/)。  

(3)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专栏(http://bg.csc.edu.cn/)。  

(4)其他渠道。  

    11、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即从今年起不再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申请资助学费。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安排  

2019年2月25日开学前  

本科生、研究生与国外一流院校联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联系接受学校,并收到接受学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导师正式邀请函;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研究生重点支持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接受学校的外方导师,并收到国外学校导师邀请函(可以是扫描件)以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研修计划。  

2019年2月25日—3月初  

(具体时间以各院系日程安排为准)  

收到(拟)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南京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登陆http://pyb.nju.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019年3月11日前  

截止3月11日下午5点下班  

各院系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在院系主页公布候选人名单。各院系公示结束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报送推荐派出人选并提交相应材料,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拟推荐人员名单。  

2019年3月21日-3月28日  

经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http://apply.csc.edu.cn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4日  

所有推荐候选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12日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数据、上传书面材料并上拟定推荐公函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以上时间仅为计划安排,或有变动请及时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确认各院系选拔安排时间不一,请及时与所在院系负责此项工作老师联系确认本院系工作安排。  

    三、提交书面材料及要求  

各院系组织专家做好面试评审推荐工作,完成公示后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注意:该项目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  

A:各院系需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年度开展此项工作的流程说明(包括推荐学生政审情况、选拔原则、评审标准、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截图等)。  

    B: 各院系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院系推荐申报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1)。  

   (2)《南京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申请简表》(附件2)。  

   (3)联合培养博士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  

     (4)国内导师推荐信(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需要提交且导师必须与博士招生入学时导师一致、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如是本科生则为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硕士生则是师生互选后确定的硕士导师)。  

     (5)正式邀请函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以及有关费用/学费证明(如邀请信中已注明,可不附)。  

     (6)英文学习计划复印件联合培养博士中外双方导师签字,攻读博士学位外方导师签字)。  

     (7)国外导师简历(一页纸且需要外导签字确认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及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13)定向、委培学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须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函原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少民计划学生需提交所在省或自治区教育厅管理部门的同意函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14)全日制博士三年级学生(基本学制三年)、直博生五年级(基本学制五年)学生申请联合培养项目需通过本院系博士生资格考核。导师须提交该生联合培养特别说明(包括因何种重要项目要求派该生参与联培项目、与毕业论文的相关性及延期在外期间的管理等)  

注:院系推荐的每位申请学生按照(2)-(12)项的要求按序排好后用夹子夹好交给院系(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无需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以上学生的各项材料的要求请参照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1)。  

    四、注意事项  

1、请拟申报2019年国家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了解2019年度选拔简章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2、定向、委培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在获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后,请到档案、户口所在地教育厅或所属单位申请。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可登陆http://www.csc.edu.cn/chuguo/hezuojigou查询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合作协议高校名单。  

4、申请时可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咨询,信息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5。  

  

    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布置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时间较晚且相关材料要求较往年有明显变化,请有意向参加此项目的同学及时关注和了解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的相关信息,结合自身情况利用寒假时间积极准备。同时,再次提醒各位同学关注所在院系此项目的工作流程及研究生院的各个时间节点以免耽误申请。

    提前祝各位同学新年愉快、心想事成!  

  

附件1:院系推荐申报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南京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申请简表.doc

附件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关于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的相关要求.docx

 

                                                    研 究 生 院    

                                      二0一九年一月三十日